香港公司經營避坑指南
註冊香港公司是許多外貿企業會選擇的一種方式,而註冊成立香港公司以後,也仍然需要合規經營才能徹底免除後顧之憂。今天,我們就給大家總結幾個香港公司經營過程中,需要特別注意的幾個問題。
公司業務性質是必填項
參考往期文章,我們也說過,業務性質其實類似於內地公司的經營範圍。
對於已經有運營的香港公司,都要求在商業登記證上添加業務性質:即如登記證上顯示「CORP」,則需要在業務實際開始日期起計1個月內,添加業務性質信息。如查核未添加者,香港公司將會受到處罰。
需要掛電子水牌
香港註冊處要求香港公司需要在其註冊辦事處和業務場所展示其名稱,因此,掛電子水牌是每間符合《公司條例》要求的香港公司所必須做的。
香港公司的電子水牌即用懸掛在顯眼位置的電子器材滾動播放香港公司名稱。當然,也有以下三種例外情況,是不需要掛水牌的:
- 公司自成立以來從來沒有會計交易;
- 公司已就其財產委託清盤人、接管人或經理人,而有關地點也是這些人士經營業務的地點;
- 客戶如不是委託秘書公司,而是自己租/購買香港的房子作為其香港公司的註冊地址,這個註冊地址所註冊的公司少於6間香港公司。
重要控制人登記
除上市公司外,所有在港成立的公司都需要對重要控制人進行登記在冊,並備存在註冊辦事處或香港指定地址,以供政府執法人員隨時進行查閱(即備存SCR)。
嚴格備存重要控制人登記冊,對於香港公司來說是十分重要的。尤其是目前香港與內地已開始正式交換金融賬戶信息,香港政府對於SCR的實施將更加嚴格管控。若發現未嚴格履行該項政策的公司,所有責任人不僅要繳納高額罰款,而且還可能面臨監禁的處罰。
按要求年審
年審是維護公司正常運營的一種方式,對於不辦理年審的公司,香港政府會按照法律規定對公司進行累計罰款。
產生高額罰款後,可能會收到香港法院傳票,法院會根據《公司法》相關條例起訴公司董事和股東,這樣一來董事和股東信譽受損,對於以後辦理香港業務或者出境都會有嚴重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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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而言之,經營香港公司一定要合規操作,避免因違規操作而遭到有關部門的調查,影響香港公司的日常經營。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查閱,如果您對此還有任何疑問,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繫,我們將有專業商務顧問為您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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