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稅務|單獨「零申報」不再,利得稅表必須附帶審計報告!
香港稅局發布稅務代表通函,據此,香港稅務申報迎來新變動,4月1日起已正式執行!
“由2023年4月1日起,總入息金額不超過2,000,000元的小型法團及業務在提交利得稅報稅表時不再獲豁免提交佐證文件。“
香港稅局稅務代表通函《有關整批延期提交2022/23 年度報稅表的安排事宜》官方賬號,公眾號:在岸港商務香港稅務局最新要求:稅表和審計報告一同遞交
此外,據香港稅局最新通知的強調:所有利得稅表遞交申辦必須附帶佐證文件!即無論公司運營與否,稅表須跟審計報告一起提交才可以!
▲圖源:香港稅務局
若以全電子方式或半電子方式提交利得稅報稅表,納稅人須提交iXBRL格式的佐證文件(即財務報表和利得稅計算表)。為方便法團及業務製備所需的iXBRL數據檔案,稅務局網站提供「稅務局iXBRL數據擬備工具」供免費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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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實施後如何報稅
正常運營的公司
照常委託第三方香港註冊會計師/核數師做審計即可;
無運營的公司
委託第三方香港註冊會計師/核數師出具一份無運營審計報告,並將其連同稅表遞交稅務局去報稅。
休眠狀態的公司
此類公司在查冊網會顯示休眠狀態,因此報稅時可以有兩種選擇。
方式一:出具無運營審計報告+填寫零申報報稅表;
方式二:向註冊處遞交一份休眠狀態的文件+填寫零申報報稅表
特別提醒:實際上有運營的公司,不能做無運營審計報告。審計師出具審計報告必須結合公司的銀行月結單、財報等原始單據,如果公司有流水,就不能出具無運營審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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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正是香港公司報稅高峰期,我們建議香港公司應該及時並積極採取應對措施。收到稅表後應在30天內進行申報或申請延期。如您對此有任何疑問和需求,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繫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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