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延展結賬日期“N”類個案報稅表提交日期
根據香港稅務局發布的稅務代表通函,結賬日期為「N」類的個案,其報稅表提交可以得到延期:
“鑑於企業和稅務從業者在運作上遇到確實困難,稅務局現決定將結帳日期“N”類(即結帳日期介乎2022 年4 月1 日至2022 年11 月30 日者)個案的2022/23 年度利得稅報稅表的最後提交限期由2023年5月3日延展兩星期至2023 年5 月17 日。惟稅務代表應盡量安排大部分的報稅表在展延限期以前提交。
重要提醒:
▍ 4月1日起,香港稅務新規已施行,企業在做稅務申報時,稅表需與審計報告一同遞交;如果香港公司要做稅務零申報,則需要將其與無運營審計報告一同遞交。
▍審計報告必須由香港註冊會計師出具,需結合公司的銀行月結單、財報等原始單據。
▍企業收到稅表後應在30天內進行申報或申請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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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正是香港公司報稅高峰期,我們建議香港公司應該及時並積極安排報稅事宜。如您對此有任何疑問和需求,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繫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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