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稅表下發後你需要了解的知識
註冊成立香港公司後,由於按照規定需每年進行年審和報稅,因此所有香港公司都會在稅表下發的高峰期遇到不少稅務相關問題,以下將逐一進行解說。
香港會計年度和年結日
香港公司需每年進行理賬報稅,新公司成功註冊後第一次評稅可延長至第18個月,以此為基準,往後每12個月記為一個會計年度。絕大多數香港公司會選擇3月31日或12月31日為年結日。
此外,根據公司的具體需求,也可在其他月份確定年結日,但需注意在收到報稅表後一個月內就需要提交保稅,不可延期。
收到稅表後的處理
新註冊的香港公司,在首次收到稅表的時候,需要在下發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申報提交。為此,香港公司有必要準備好做賬資料(合同、單據、銀行流水等),以便可以及時安排審計,避免因逾期導致的罰款。
往年正常做賬報稅,年結日在3月31日或12月31日的公司,可照常進行理賬審計。通常情況下,可以由秘書公司或稅務代表幫助申請延期(約6個月),因此只要在期限內完成賬務材料的準備和相關的審計即可。
往年做「零申報」的香港公司,在沒有申請延期的前提下,也需要在稅表下發的1個月內完成申報。
香港公司稅務新規
自2023年4月1日起,香港稅務新規實施。即稅局不會單獨接受稅表「零申報」,相關申報必須與佐證材料一起提交。因此往年做「零申報」的公司在收到稅表後,可能有以下幾種正確的處理方式:
如果公司有實際運營,且開有銀行賬戶,則按照公司實際財務流水狀況做好理賬報稅;
如果公司沒有實際運營,也沒有開立銀行賬戶,那麼在報稅的時候,需要一併提交不活躍審計報告;
如果公司一直以來都只做「零申報」,那麼此次收到稅表後,則需要將公司自成立以來每年的審計報告都補齊。
「休眠公司」如何處理稅務
有的香港公司在註冊後,可能一直都沒有開始運營,也可能因實際情況不同需要註銷。像這種比較特殊的,在會計年度沒有進行經營活動且沒有產生任何利潤的公司,還可以向香港註冊處遞交不活動的報告通知。以此可定性為「不活動公司」或「休眠公司」,這樣就可以向稅局申請豁免理賬、核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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