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的年審並不等於審計

年審的主要內容

根據香港法例,香港公司成立滿週年時須辦理年審手續,以繼續合法經營。香港公司年審是對註冊公司營業執照的「存續」,也是維護公司正常運作的必要條件之一,它包括:
商業登記證更換和續費
登記證是香港公司交稅、減稅、免稅的必要證件之一,其有效期通常為一年,所以一年需要更新一次,並繳納登記費用。
提交公司週年申報表
在香港公司註冊滿一周年後,每年都需要向香港公司註冊處申報公司的最新信息,並提交一份新的周年申報表,其內容包括公司董事股東、法定秘書、地址等等基本的公司註冊信息,並對公司註冊證書進行續費。
法定秘書
核實法定秘書,這是在香港成立公司的必備條件。
註冊地址
核實註冊地址,這也是在香港成立公司的必備條件。
商務秘書服務
代接聽電話,接收傳真,代收商務信件,政府銀行信件,及時回饋資訊等等。
逾期沒辦年審將會有罰款
我們都知道,每年年審時間一般都是公司成立週年日起計42天以內。如果超過這個期限還沒有辦理年審,那麼根據逾期的長短,則會相應有不同程度的罰款。
▍如果提交日期超過42天,但在3個月內,處以870港元的罰款;
▍如果提交日期超過3個月,但在半年內,處以1,740港元的罰款;
▍如果提交日期超過6個月,但在9個月內,處以2,610港元的罰款;
▍如果提交日期超過9個月,處以3,480港元的罰款。

審計的主要內容

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條第429章節:所有在香港註冊的有限公司每年的財務報表需委託給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核。而新註冊的香港公司,在其成立18個月後,也同樣需要進行首次報稅工作。香港稅務局在7年內有權要求檢閱公司賬目,並可以通過銀行賬戶信息、海關記錄等對香港公司進行查賬。
簡單點講,審計其實就是香港公司按照相關規定,在限定期限內進行理賬和報稅的一個過程。
香港公司不審計的後果
▍香港稅務局處以罰款:未在期限內提交報稅表或隱瞞真實應繳納稅務情況的,香港稅務局可追繳3倍於稅金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以及逃稅數額大的,還可能會被提起檢控。
▍香港銀行賬戶使用被限制:不做審計或不按實際營收報稅的香港公司一經查出,其誠信會受到質疑。銀行有可能會直接凍結其公司的賬戶,並且稅局也會追繳其稅款。此外,該公司還有可能被政府錄入黑名單。
▍依據《稅務條例》進行處罰:香港《稅務條例》規定每名在香港經營某行業、專業或業務的人士,須就其入息及開支以中文或英文備存足夠的記錄,以便其應評稅利潤易於確定。在香港經營業務的人士,應保留相關記錄至少7年。如果相關人士沒有合理辯解而沒有遵照稅法的規定保留業務記錄,可能會面臨被罰款高達港幣10 萬元。
▧ ▨ ▧
總而言之,不論是年審還是審計,對於香港公司來說,都是合規運營過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只有認真對待,及時處理,才能避免被稽查或罰款的風險。
from WordPress https://ift.tt/ZwOKAtq
via IFTTT
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