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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電商註冊香港公司有哪些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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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香港公司並且開設對應的香港賬戶,對於做跨境電商的企業來說,是個不錯的選擇。 香港公司可為跨境電商提供的優勢 01  香港的稅務有地域性特徵,其稅賦 只針對在香港當地產生或者獲得的收入部分。 如果你的收益是在香港以外的地域獲得,則不會被要求繳稅。而很多跨境電商賣家在香港設置的公司,其產生收入的跨境電商業務實際發生地並不在香港。所以,跨境電商的業務,非常符合香港地區離岸豁免繳納利得稅的規定。 02  香港公司的運營成本並不高,由於空殼公司在香港是被允許的,所以即便註冊了香港公司,你也未必一定得在當地有實際辦公地址,或者實際僱傭的員工,這就節省了不少企業的開支。 03 香港公司的外匯收款相對自由,通過其銀行賬戶,可以做到多個幣種的兌換和調動,使資金有足夠的靈活性,可以自由進出。 04 香港是自由的國際貿易港,可以方便境內備貨。在這裡,一般貨物進出都不徵收關稅(煙、酒等除外),因此在倉儲方面具備得天獨厚的優勢。 05 對於跨境電商來說,退貨的情況總是不可避免的,如果發生這種情況,將商品從國外再運過來的話,不僅費時也費力,所以如今跨境電商賣家一般選擇退在香港,方便退換貨操作。 也就是說,將香港作為跨境電商的中轉港,匯集國內外貨物進行分撥庫存管理,並根據客戶訂單將產品發往目標市場,這樣能夠從整體上整合電商上下游供應鏈,既能方便管理,又能減少企業的倉儲物流成本。 如何判斷電子商務的應納稅利潤 香港公司可以為跨境電商提供的優勢已經很明顯,但是就是否需要納稅的問題,也還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  判斷在香港是否有常設機構 電子商務與傳統行業有著非常明顯的區別,那就是它可以不需要固定的營業場所,也可以不需要聘用當地營業人員,且由於在互聯網上運作,它可以有來自世界各地的利潤。 對此,香港稅務局於2020年更新了經修訂的DIPN 39中的某些規則。明確了判斷標準:如果主要核心操作在服務器中進行,它將被視為永久性機構(常設機構),認定其核心業務仍在香港執行,需要繳納稅款。 ▍  判斷在香港是否有運營 根據《DIPN 39》修訂版的具體條文, 判斷一家電商公司是否在香港當地有運營,主要看它的核心業務是否在香港進行操作 ,而這些核心業務包含有: ❐接收、存儲和分發產品輸入相關的入庫物流 ❐將原材料的輸入轉換...

英屬維爾京群島(BVI)和開曼群島,哪個更適合開展業務?

  BVI與開曼群島之間的相似之處 1. 法律體系相同 英屬維爾京群島和開曼群島都是英屬海外領土。它們各自都有自己的政府負責內部自治,而英國則主要負責對外事務,國防和相關律法制定,所以,這兩個轄區都擁有相同的法律制度。 2. 投資者都可獲利 英屬維爾京群島和開曼群島是離岸公司的知名司法管轄區。政府創造了開放的環境,並製定了有效的法規來吸引外國投資者。因此,英屬維爾京群島和開曼群島的離岸公司都將獲得巨大收益。包括: ▍沒有對公司徵收公司稅,也沒有資本管制。 ▍對個人的遺產和禮物饋贈不徵收任何稅。 ▍簡單有效的註冊系統。 ▍資產保護和堅實的法律框架。 ▍與許多司法管轄區和地區達成避免雙重徵稅的協議。 BVI與開曼群島之間的差異 1. 離岸公司的側重用途 人們傾向於成立BVI公司來保護股東和董事會的信息。1984年的《 BVI國際商業公司條例》(經修訂)包含對公司的特權和嚴格的保密要求。所以單單就保密方面來看,英屬維爾京群島以強大的法律支援為盾,令利益相關者可以放心在信息受到法律保護的情況下,於英屬維爾京群島開設公司。可以說,BVI公司在信息保密方面有著不容忽視的天然強勁優勢。 而另一方面,開曼群島被認為是開展金融相關業務最熱門的司法管轄區之一。對於基金、銀行,以及高淨值人群來說,這就是一個很好的選擇,因為他們可以向開曼政府爭取跨境的金融機會。 2. 監管框架的區別 儘管這兩個群島都要求公司審計其投資資金,但英屬維爾京群島不要求公司進行當地審計,而開曼則要求從事基金業務的公司必須在當地進行審計。 3. 相關許可申請的區別 在中國內地、中國香港、巴西、美國和英國發布的預先批准的投資許可證功能是被BVI所接受的。因此在BVI,投資者只要有相關許可證,就不需要進一步向管轄政府申請許可。 另一方面,開曼群島政府並不授予預先批准的投資角色功能,包括其他國家頒發的經理、管理人、保管人、審計師等,因此開曼群島的投資者可能會花費更多的時間,增加更多的法律費用和開支來申請新的相關許可證。 4. 關於上市的區別 英屬維爾京群島吸引了來自俄羅斯和亞洲的更多投資者。對於預算有限的小型企業來說,英屬維爾京群島是一個更好的選擇,但是由於在這裡股東的結構相比開曼公司更保密,所以不容易上市。 而開曼群島是大型企業在基金行業尋求投資機會的理想場所,並且更...

香港公司的董事和股東是否有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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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現行法例,在註冊香港公司時要求至少配備一位股東及一位董事(股東可同時兼任為董事)。 那麼香港公司的董事和股東是否有差別呢?當然是有的。 身份性質不同 ▍股東是股份公司的投資者,股東會是公司裡的權力機構,對公司的管理作出實質性的決策; ▍董事則是由股東選舉產生,屬於公司的管理者。董事會是公司決策的執行機構。 產生的方式不同 只要參加某個公司的利益銷售的投資者就可以是公司的股東,而董事要擁有這個公司或企業的大型投資者董事會的職權,一般由三種方式可以確定: ▍由法律規定 ▍由公司章程規定 ▍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在三種方式中,法律規定是最基本的,也是最權威的,因此公司法對董事會的職權作出的規定,董事會必須依照執行。 職責各不相同 董事的權責: ▍負責公司日常運營及決策; ▍保存會計賬簿及營業記錄; ▍負責銀行賬戶管理; ▍代表公司借入貸款並以公司財產作為抵押; ▍擬定公司利潤分配方案; ▍擬定公司註冊資本增加方案; ▍召開股東大會,執行股東大會決議。 股東的權責: ▍參加股東會,並根據股份比例享有投票權,並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獲取股息; ▍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股份; ▍優先認購公司新發行的股份。公司清盤後,依法分得剩餘財產; ▍股東會審議及通過年度審計報告; ▍通過股東會聘任或辭退董事、並決定有關董事的薪酬事項; ▍公司有盈利時,股東有權獲得公司派發股息; ▍公司結業時(即清盤),在公司清還債務後,股東可以獲分配公司的剩餘資產。 關於股東與董事的常見問題解答 1、香港有限公司最少需要幾個股東和董事? 根據現行香港《公司條例》,每間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須有最少一位股東和委任最少一位董事。不過,與此同時香港公司股東是可以同時擔任董事,所以很多私人香港公司的股東和董事為同一人。 2、 非香港居民能否成為香港公司董事。 可以,所有年滿十八歲的人士,如未被香港法庭裁定不能出任董事,即符合擔任董事資格。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如需開立香港銀行賬戶,銀行還會要求有權簽字人持有效護照或港澳通行證與大陸居民身份證。 3、在別國成立的公司,是否可以成為香港公司的股東並同時出任該公司董事? 可以,香港法律允許法人股東和法人董事。 如果您對香港公司註冊的相關流程有任何需求或疑...

企業規模無論大小,都可以註冊離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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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來,註冊離岸公司的企業越來越多,對於不同的企業,出於不同的目的進行註冊,也就有不同的優勢:其中大型或者中型企業註冊離岸公司,可以提升企業的國際知名度,同時也方便企業融資上市;而對於小型企業來說,也可以減緩稅收壓力,增加企業利潤留存率。 離岸公司優惠制度 註冊離岸公司,通常能獲得一些優惠制度的加持。比如低稅率、離岸收入免稅或者海關稅收降低福利等。如此一來,就能夠有利於將公司的經營做大做強維持好的收益項目,能夠節約運營成本從而令離岸公司在後續經營中獲得更高的經濟收益,也能很好地將整個稅收的壓力範圍縮小在一定的數據中提高公司存活率。 有利於企業規避貿易限制 目前多數企業利用離岸公司來進行進出口貿易,可以達到規避風險目的。在全球經貿活動中,大多數國家為了保護本國企業的利益,會設置一些諸如反補貼、綠色壁壘、技術性壁壘等限制,而註冊離岸公司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規避這種限制。 不受外匯管制 外匯自由收付對國際貿易公司來說是至關重要的,離岸公司在資金的調撥上則是相對自由的。因此大多數情況下,註冊離岸公司後都會相應地開立一個離岸銀行賬戶以方便資金的調動。而更具優勢的是,離岸賬戶通常也是可以實現「多幣種」的。 便利投資經營 利用離岸公司還可以方便做投資項目,設立中外合資/外商獨資企業、國內辦事處等,可提高自己的競爭實力,打造國際品牌。與此同時,如果公司業務發展壯大,需要進行海外上市時,也能作為架構搭建的一環,起到非常大的作用。 總的來說,註冊離岸公司用來做全球稅務策劃、作為控股公司、國際貿易、商業投資、境外上市等用途都是非常有優勢的。但是,註冊離岸公司也並不是一旦成功就一勞永逸。因為它在為企業帶來便利和優勢的同時,也需要十分重視其合法性和合規性,這就需要企業長期關注離岸商務與金融的最新動態,及時根據政策與法規的變動採取相應的應對策略。 比如企業需要明確自己的離岸公司是否需要按照規則進行年審,是否需要請專業機構進行理賬報稅,以及是否需要滿足經濟實質要求等等。以上這些問題,在不同的司法管轄區註冊的離岸公司,都會有一些細微的差別。 如果您有註冊離岸公司的需求,又或者是對離岸公司後期維護的具體操作有任何疑問,歡迎隨時聯繫在岸港各分公司客服,我們的團隊將為您提供幫助! www.onshorer.com from WordPress https://if...

經濟實質法的主要內容和實踐要求—以BVI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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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離岸轄區經濟實質法的規定雖然並不是一模一樣,但是在進行經濟實質申報的時候,往往還是依照大致相同的流程: 一般來說,相關離岸實體需自行評估是否屬於經濟實質法所規定的「相關實體」。如果判斷相符,那麼該離岸實體就應該在特定財務期間內根據其從事的具體業務滿足相應的經濟實質要求,並在法律規定期限內完成相關業務的經濟實質信息申報。 最終離岸轄區監管機關將審核判斷相關主體是否在該財務期間內滿足經濟實質要求,如不滿足將進行相應處理。以下將以BVI公司為例,說明各個流程所需注意的細節。 評估是否符合經濟實質規定 實體需要對三個方面進行判斷:其一,是否屬於《經濟實質法》規定的相關實體;其二,是否有從事《經濟實質法》規定的相關活動;其三,是否能夠提供其他地區稅收居民的證明。由於BVI的經濟實質法規實際上對相關主體的定義是不包括非BVI稅收居民的,所以如果離岸實體主張自己為非居民身份的,就得根據BVI監管機構(International Tax Authority, “ITA”)的要求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當無法提供非BVI稅收居民證明時,則仍將受經濟實質要求限制。 如符合經濟實質規定可如何操作 當實體自行判斷可能符合經濟實質申報規定時,通常會根據自身狀況從以下三種操作方式來選擇應對: ▍證明為非BVI稅收居民 此時需提供其他地區稅收居民身份相關證明,比如相關地區稅務機關出具的信函,說明該實體在稅收意義上屬於該地區稅收居民;亦或者相關地區稅務機關出具納稅評估、交稅證明等其他材料。 ▍停止或者變更業務 此時可在申報期內做“無相關活動”申報。 ▍滿足經濟實質要求 即確保每一項相關活動在相關財務期間滿足對應的經濟實質要求。 何時需滿足經濟實質要求 經濟實質法下的財務期間,根據相關主體在該法生效前(2019年1月1日)是否已成立存在不同的規定。相關主體從經濟實質法生效後的第一個財務期間開始,並在此後每個連續的一年期間內,需根據實際業務情況判斷是否適用及滿足經濟實質要求,並應在每個財務期間終止後的法定期限內履行信息申報義務。 如相關主體未主動申請變更財務期間的,可根據以下規則確認適用的財務期間: ❐❐❐ 總的來說,根據企業的業務實體類型和業務類別的不同,有關的經濟實質要求也會有所不同。而無論是否從事相關活動,所有BVI的法人實體都必須在其財政年度結束後的...

香港公司都可以做稅務「零申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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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在註冊成立之後,還需要在每年進行一次年審,其中就會涉及到審計報告。在這個環節中,有的企業主卻並沒有十分重視,覺得反正沒有收到稅表,還不著急做賬,甚至還有人覺得直接“零申報”反而省事。 其實,“零申報”並不是任何公司都可以做的。進行“零申報”必須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進行合規的操作。 什麼是零申報? ▍香港公司在一個財政年內,在香港沒有購買任何形式的實體物業、房產; ▍沒有銀行月結單記錄; ▍沒有請員工; ▍沒有任何資金進出記錄; ▍沒有經營任何業務(無論業務是在香港境內或者境外),沒有其他來自或產生自香港的利潤; ▍公司完全處於無運營休眠狀態。 符合以上所訴情形的香港公司,則可向政府遞交“業務不活躍報告”,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稅務「零申報」。 香港公司一直零申報,現在還可以補做嗎? 一般香港稅務局會允許企業補申報和補繳稅款。主動補做和被香港稅務部門查到後再補,兩者的效果是截然不同的。 主動補做可以幫助企業降低風險,但這並不能免除補繳時產生的相應罰款。被查處後補做將面臨更高額罰款,逾期多次將收到法院傳票,情節嚴重客戶甚至面臨刑事處罰。   Tips:報稅和交稅是兩回事,無論香港公司是否在香港做生意,都必須要主動辦理做賬報稅,交由香港專業會計師做核數報告並遞交給政府評稅。 如果您的公司不符合零報稅標準,但因為已經做了零申報,卻沒有補做賬而被香港稅局審查,請及時聯繫專業商務顧問進行處理,積極配合將以前沒有做的審計報告補上,並按要求繳納罰款。 如果拒不補做補繳,將面臨以下兩種情況: ■ 情節嚴重被政府列入“黑名單”,並面臨香港稅局的處罰。 ■ 被強制關閉香港公司銀行賬戶,離岸賬戶難再開。 其他關於零申報的疑問 Q:香港公司一直零申報,現在開始繳稅,需要補做之前的審計嗎,從何時做起? A:需要補做。從香港公司設立那年開始補做所有會計年度的賬目,會計師根據財務材料等憑證,才能出具更有質量的審計報告,否則無法出具審計報告。 Q:香港公司之前都是零申報,可以直接註銷再註冊新公司嗎? A:直接註銷香港公司並不能解決實質性的問題。香港公司註銷後,相關的賬戶信息和銀行流水都會有留存,香港稅務局在7年內都有權查詢香港公司所有的賬目。 Q:香港公司長時間放置且沒有申報會有什麼問題? A:處於存續期間的公司長時間沒有年...

註冊BVI公司後,你可能需要處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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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董事在職證明? ( 在職證明書) BVI,即英屬維爾京群島,正如其名是個島國。而這類島國的公司註冊,通常都是 註冊代理人制度 。 簡單來講就是其公司註冊處會把BVI公司的一部分職權授予合規的註冊代理人,而該註冊代理人就有權幫助客戶來成立公司,並且完成文件保存和成員信息保存等工作,而具體的成員信息等是不直接對外公開的。 在此情況下,如果BVI公司需要在銀行開戶,又或者該BVI 公司有持股其他公司的計劃,那麼就需要提供董事在職證明,也就是我們常說的 COI 。這樣一來,銀行及相關人士才可以清晰地了解到公司的股東、董事成員的結構。 反過來說,假如你的BVI 的公司僅用來持有股份、或者持有商標、專利,而不需要開設對應的公司賬戶,那麼則不需要提供相關的 COI 文件了。 BVI 公司的年審? BVI 的公司法有規定,其每年僅需年審即可,且分為2 個時間段: ▍ 6月或之前註冊成立的BVI公司應在每年5月31日前續期並支付相關官費,以確保其法律地位和認可。 ▍ 7月至12月註冊成立的BVI公司可在每年11月30日前續期並支付相關官費。 此外,逾期未支付費用還會有對應的罰款: ▍如果延遲付款不超過2 個月,將收取10% 的罰款。 ▍如果延遲付款超過2 個月,將收取50% 的罰款。 ▍延遲超過半年還沒年審的情況,你的公司就很可能會被BVI直接註銷。 而對於銀行來說,BVI公司是否及時更新年審文件,也是其判斷該公司是否「靠譜」的重要依據之一。畢竟超期之後卻沒有年審的BVI公司,無法繼續交易或簽訂新的商業協議,其董事、股東和經理也依法不得與公司資產進行任何運營或交易。同樣的,相關銀行的進出賬,也就沒有任何的法律效應。 簡單一句話:超期不年審,則BVI公司的所有商業活動都是違法的,不受任何法律保障。 BVI 公司的做賬審計? 就如前文所說,依照相關法律,BVI公司每年僅需進行年審,對於做賬審計並不做要求。不過我們不能忽略,還有一個 「經濟實質法規」 的加碼。 在這個前提下,如果您的公司業務(即相關活動)符合其規定的九大類型,那麼就需要做好每年的做賬審計了。“相關活動包括:控股公司業務、集團總部業務、知識產權相關業務、分銷和服務中心業務、航運業務、銀行業務、融資租賃業務、基金管理業務、保險業務。 另外還有一種特殊情況就是,假...